行动不便

行动不便的乘客

一般信息

  • 行动不便的旅客是那些在医疗、身体以及精神状况方面需要个人照料的人员,在起飞、飞行期间、地面处理期间和/或紧急疏散的情况下,通常不会为旅客提供个人照料。
  •  轮椅服务应免费提供给乘客。请通过我们的 24 小时联系中心联系我们,电话:+ 254 734 104 747 手机:+254 711 024 747,Whatsapp +254 705 474 747,或通过“与我们交谈”与我们实时沟通。我们将研究各种可能性并为您立即预订。
  • 熟知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美国进出港航班,航空公司的残疾乘客权利法案保障了残疾旅客的基本权利。

您能带什么类型的轮椅? 

  • 您可以免费携带自己的轮椅或其他助行器或辅助设备,在距出发至少 48 小时前完成预订。
  • 如果您有可折叠或可拆卸的手动轮椅,只要不超过以下最大尺寸,您就可以将其作为手提行李携带:
飞机类型 最大尺寸
(长 x 宽 x 高)
最大重量
波音 787
152 x 139 x 149 厘米
59.5 x 54.5 x 58.5 英寸
无最大限重

 

波音 737-300、700、800

112 x 113 x 85 厘米
4 x 44.5 x 33 英寸

无最大限重

Embraer 190

120 x 100 x 70 厘米
47 x 39 x 27.5 英寸
125 公斤/275.5 磅

 

其他类型的轮椅将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办理登机手续后,您可以使用我们在机场为您提供的轮椅。

 

行动不便的乘客单独旅行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乘客可以在我们的航班上独自旅行,只要他们在机上能自理,并且可以在需要时帮助他们自己撤离。

  • 自理指的是:
  • 乘客能够在无需协助的情况下用餐。
  • 乘客能在无需协助的情况下服药。
  • 如有需要,乘客可以不需协助,前往洗手间。机组人员的帮助仅限于用机上的轮椅将乘客送到洗手间门前。因此,乘客将需要用上半身的力量自行起身离开或返回机上的轮椅。
  • 如果乘客不能自理,他/她必须与能够履行这些职能的同伴(即个人护理人员)一起旅行;除往返美国的航班外,除非适用法律允许,否则不得要求安全助理陪同乘客。

行动不便的乘客团体旅行

  1. 含有 5 位或 5 位乘客以上的团体应按照常规的团体处理程序处理,但应根据适用法律提前安排以提供额外的地面设备和必要的协助人员。
  2. 由这些团体提供的身体健全的服务人员应陪伴行动不便的乘客团体。
  3. 一般来说,不接受18岁以下的人为服务人员。
  4. 所需服务人员的数量取决于行动不便的乘客在紧急情况中是否能够无需协助就能到达飞机的出口。
  5. 应对陪护人员做简要的通报,并提供有关飞行中紧急情况下所需行动的充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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